天下“苦”好莱坞久矣!
一是各类大片,宣扬美国式的英雄主义。
一是制作精良的类型片,科幻、灾难等。
不但视觉上极尽刺激之能事,意识思维上也悄然渗透。
可以说,美国人成功地用电影洗刷了全球观众的眼睛和头脑。
问题是,谁让人家的片子好看呢?不然大家怎么会乐得买单?
夫人注意到有一个现象:
虽然好莱坞歌舞片辉煌期已过,但还是偶尔会冒出来经典。
比如,2003年的这部奥斯卡获奖影片《芝加哥》。
不光歌舞华丽绚烂,而且故事精彩绝伦。
一般而言,歌舞片很难承载思想深刻的功能,但它除外。
富有质感和创意的歌舞之外,充满了对现实生活的讽刺。
视听很棒,节奏紧凑,表演舒适,观影过程直呼过瘾。
我们先来梳理下剧情。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20年代的芝加哥,影片有两个女主。
维尔玛是夜总会舞女,尽管名气不大,但好歹还有演出机会。
而且她有丈夫,日子总归有希望。
洛克茜是个爱幻想的女孩,在她眼里芝加哥是能给人带来幸运的地方。
她一直做着明星梦,经常想象自己如何在舞台上光彩照人,掌声不断。
某日,维尔玛目睹了丈夫在家里出轨的尬尴场面。
失去情绪控制的她,一怒之下将其枪杀因之入狱。
急于成名的洛克茜有个情人,她天真地认为男友能给她牵线搭桥。
却悲哀地发现,对方不过是个骗子。
内心受到极大震撼,慌张之中一击毙命,她也进了监狱。
万万没有想到,两个同样渴望成名的女人在铁窗内相遇。
更让人意料不到的是,在命运的低谷中,竟然暗藏玄机。
在被大家尊为“妈妈”(嬷嬷)的女典狱长莫顿的安排下,洛克茜认识了律师比利。
这位颇具传奇色彩的大律师,以代理谋杀案出名,号称从未失手。
原本,他也是维尔玛的律师,在他的精心策划下,维尔玛志在必得,期待能早日回到舞台。
谁料比利看中了洛克茜身上掩藏的“噱头”,为了迅速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他接下了案子。
维尔玛被晾在一边,洛克茜在比利的一通包装后,居然蜕变成了可怜的“受害者”。
她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刊登于各大报纸,赢得了成千上万民众的同情和支持。
比利就像是一位高深莫测和手段非凡的魔术师,在他的一手炒作下事情出现了巨大反转。
两个当事人都洗脱了罪名,成功出狱,并联手走上舞台,一时间名声大噪。
明明是杀人犯,现在不仅无罪,且成了众人追捧的大明星,是不是很魔幻?
《芝加哥》改编于同名音乐舞台剧,歌舞自然是其最显著的亮点。
本片的歌舞场面超多,性感叛逆、自由奔放的爵士,以及探戈等轮番登场。
但除最后一首是“真实”的舞台演出外,其余全是女主洛克茜的幻觉。
形式上,《芝加哥》是一部复古华丽,服装道具和舞台效果极佳的歌舞片。
剧情上,它又是一部通过犯罪题材,成功表现荒诞不经的社会现实讽刺剧。
好在歌舞表演的形式天衣无缝地融入到了电影叙事中。
超现实的形式与现实故事的内容相得益彰,相互融合。
最喜欢狱中6个人的表演,她们各自讲述自己为何杀死丈夫或男友的原因。
背后揭露的是女性的处境和地位,尊严被侵害。
歌舞不仅很好地外化了人物的心理活动,还起到象征与补充诠释的作用。
既是对现实的提炼,表达人物内心独白,也是对剧情的注解。
甚至是以不乏夸张的演绎,强化和挖掘了片中人的丑恶嘴脸。
影片中最具隐喻意味的是木偶戏那段。
揭示了媒体只善于推动舆论制造话题的本质。
不问真相只需里应外合,就能蒙蔽观众眼睛。
歌舞就像一道道门,穿插反映了在现实中对应发生的事。
这里面也有剪辑的功劳,平行蒙太奇,时空的自由穿梭。
让本片在视听语言上尤为出彩,令人眼前一亮。
可以说,歌舞部分的制作精良是本片的第一吸睛点。
香艳、华丽、考究,死死地抓住了观众的眼球。
不过,浮在形式之下的表达内核,同样很精彩。
显然,整部片子的基调是讽刺。
娱乐至死的年代,一切不过是表演。
无论歌厅舞女,还是律师、记者,无不在社会的大舞台上卖力表演。
法律被操控,媒体被玩弄,大众被洗脑,人人投身于狂欢的海洋中。
没有人关心真相和公平公正,她们们竭力争取的只有现实的名和利。
芝加哥灯红酒绿的名利场上,无人不是“罪犯”。
在欺骗、谎言、炒作中,上演欲望和罪恶交织的浮世绘。
而所谓公民道德、职业操守、人性本善等,统统是浮云。
这场闹剧的核心人物是大律师比利,他现身说法地指出:
不止杀人是一门“艺术”,恬不知耻是更高级的艺术。
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12人组成的陪审团是最权威的团队。
这些人经过充分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直接决定法庭宣判。
可是,比利从一开始就在密谋和设计,他真是拿了钱就能使鬼推磨。
他不但谙熟法律而且深知媒体的习性,始终巧妙利用媒体。
比利将杀人犯视为人设,然后包装噱头甚至推动周边“营销”。
他为洛克茜量身定做打造其可怜的弱者形象。
谋求媒体的关注和民众的同情,造成所谓轰动效应。
进而借助媒体和舆论对法庭施加压力,他更是不惜违背职业操守制造伪证。
总之务求黑白颠倒并自圆其说,于是神圣的法律殿堂之上,公然上演闹剧。
经过比利的一番神操作,以及他和洛克茜的携手合谋,官司顺利地打赢了。
身在虚无迷幻中的洛克茜以为自己真的成了大明星,惊叹和不解为何没人给她拍照。
比利的一句话,“芝加哥永远不缺乏新鲜的血液”道尽了社会的丑态。
法律可以被人肆意利用,媒体可以只跟进话题而不顾真相。
两位女主都因为被男人伤害,一怒之下开枪杀人成了罪犯。
但她们从来不是专注于感情,不过是利用男人为自己铺路。
追名逐利才是第一诉求,内在欲望的燃烧,使其无视犯罪本该承受的处罚。
在见识过“妈妈”、比利玩弄法律和媒体的绝世功夫洗礼后,两位女主也“豁然开朗”。
她们深知芝加哥的成功“密钥”,无非是如何持续受到大众关注,能为媒体制造卖点。
因此,两位在狱中争夺名利的人间尤物,缔结为利益共同体,重新走向舞台。
没人再知道她们是杀人犯,她们再次成为媒体和大众簇拥的光鲜明星。
与之对比,那位来自东欧并未杀人的匈牙利人,却死于绞刑,何其讽刺!
洛克茜的丈夫,老实的机械修理工卑微至极,竟被妻子和律师肆意指示!
纸醉金迷的芝加哥,利益至上,为了利益什么都可以交换。
《孟子·告子上》中,告子曰,食色,性也。
其实,这只是人之为人最为基本的诉求。
从人的欲望来说,还远远不够。
食色之外,是名和利。
《芝加哥》以歌舞+犯罪所包装的这部讽刺影片所表达的,无非是:
名与利,亦人之所欲也,为此,可不择手段。
结果呢?法律、媒体、大众,均沦为木偶人。
呜呼,哀哉!怎一个“细思极恐”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