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0 16336036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金联想通讯员周敏敏
四个月来,先后将8吨酸洗废液倒入生活受精中,被揭发后,试图为幕后老板“正常罪”。最近,因涉嫌污染环境,宋某、杨某、赵某、何某被科教警方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去年8月中旬,柯桥区水务公司监测发现州山村生活污水处理泵站附近水质呈酸性,实地检查发现该处窨井内设备严重腐蚀,疑似有人在窨井内偷倒工业废水。为查明真相,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柯岩派出所、治安大队环保警务室)与区环保分局成立了联合调查组。
通过事发地监控录像分析,柯岩派出所锁定了嫌疑车辆。这是一辆无牌三轮槽罐车,曾于凌晨1点左右在生活污水井附近停留。几天后,司机宋某在驾驶车辆准备再次偷倒废水时,被民警一举查获。
宋某起初还试图狡辩,说自己倾倒的水可浇灌农作物。可是人赃俱获,面对民警的审讯,宋某只得如实交代:2018年4月至8月,他受雇于杨某,替对方非法处置4车次共计8吨的酸洗废液(废硝酸腐蚀液)。
随后,杨某落网并交待酸洗废液来自于他和赵某开设的无证金属辊筒酸洗作坊。没几天,赵某落网,并“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可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随着调查取证的深入,民警发现小作坊的房东是一个叫何某的人,业务款项最终也汇给了何某,而何某是赵某的姐夫。经审讯,何某交待自己为了脱罪让小舅子赵某顶包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