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网上说,费米悖论细思极恐,不免呵呵——这是典型的“标题党”了。所有悖论,包括其他很多所谓“细思极恐”的事情,几乎都是人们自己吓唬自己罢了。
一,费米悖论。
1,费米是意大利出生的美籍大物理学家,被誉为“原子时代主要开创者之一”,1938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美国研制第一颗原子弹(曼哈顿计划)的主要参与者,因癌症于1954年去世。
2,所谓“费米悖论”,源自1950年他和其他科学家的聊天——他们在聊有没有外星人。别人说,按照地球产生了人类的条件,宇宙中肯定有其他星球符合这样的条件。费米接话问:那外星人在哪儿呢?事后有人分析,这是一个悖论——如果有外星人,我们怎么能见不到;我们没见到,能证明没有外星人吗?大致是这样——显然没什么可“细思极恐”的。
3,后来,有不少人试图解释这个问题,还列出了几十种可能,并提出了计算公式。概括起来,无非几种情况——外星人来过了,地球人不知道;外星人没来过,自有没来的原因;根本没有外星人;有外星人,他们来不了,地球人也还没能力去找他们。
4,这件事,有不小动静,但好像在主流科学界,并未引起更大关注——真正的大科学家们,自己手头的活儿都很多,忙着呢,顾不上去研究这个。权威的百科全书什么的,比如《不列颠百科全书》也没有收录这个词条。维基百科有。
二,其他悖论。
1,悖论(paradox),是指一个命题,听起来是真的,但却被有说服力地驳倒了;或者听起来是荒谬的,却终于得到了证实。由于人们对一个命题真实或荒谬的最初看法是可以改变的;同样,对一个命题否证的说服力也是可变的——因此,悖论有不同的程度。对于那些只有放弃某些已经确立的原理才能解决矛盾的极端的悖论,人们称之为“矛盾命题”。对某些人能称之为矛盾或悖论的命题,对另外信念不同或见解不确定的人可能就不成为矛盾或悖论。
2,古希腊厄里亚的芝诺,在公元前450年前后,提出了不少悖论,著名的有“飞矢不动”——芝诺和学生的问答如下:一支射出的箭是动的还是不动的?”“那还用说,当然是动的。”“确实是这样,在每个人的眼里它都是动的。可是,这支箭在每一个瞬间里都有它的位置吗?”“有的,老师。”“在这一瞬间里,它占据的空间和它的体积一样吗?”“有确定的位置,又占据着和自身体积一样大小的空间。”“那么,在这一瞬间里,这支箭是动的,还是不动的?”“不动的,老师”“这一瞬间是不动的,那么其他瞬间呢?”“也是不动的,老师” “所以,射出去的箭是不动的?”大约在同时,中国名家惠施也有“飞鸟之影,未尝动也”的说法。芝诺另一个著名的悖论是飞毛腿阿基利斯永远追不上鸟龟,不多赘述。
3,使后来人曾经比较头痛的,是古希腊梅加拉的欧维里泽的“说谎者”悖论——“我是正在说谎"的人正在说真话,当且仅当他正在撒谎。这是一个真正的矛盾命题。这样的矛盾命题后来出现了若干变种。这导致学术界关于逻辑达成了比较一致的新认识——这样的悖论,要求人们修改某些基本假定。最有名的修改,是真和假这两个概念,假若能不受限制地应用到一种理论的句子中去,其只能属于另一种在某些方面更为广泛的理论——更高层级的理论。

4,大哲学家、大数学家罗素,提出过不少悖论,例如“理发师”悖论——一个理发师只给不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那他给不给自己刮胡子呢?这其实不是一个矛盾命题,倒像是罗素在开玩笑。他最著名的是“罗素悖论”——由所有不包含自己作为元素的集合构成的集合是不存在的。因为如果存在的话,则一个集合是该集合的成员且仅当它不是该集合的成员。这个悖论深深困扰人们的是,按照先入之见,人们能够阐明的每个集合成员的条件决定了一个集合。为了说清楚什么样的成员条件确实决定集合,各种公理集合论便应运而生了——除非修改以往的公理。
三,由此可知。
1,按照世界上通常对悖论的理解,真正的悖论,就是指“矛盾命题”。如此来看,费米悖论并不属于真正的悖论,因为解决他的问题,不需要放弃已经确立的原理。
2,非“矛盾命题”的悖论,是比较好解决的。例如,芝诺的“飞矢不动”,运用微积分很好解释;“飞毛腿追不上乌龟”,只不过是无穷多个不断减少的量之和等于一个有限量的问题。罗素的“理发师”悖论,用反证法即可驳倒。
3,目前所有悖论,包括“矛盾命题”,都是逻辑问题。前面说到的欧维里泽的“说谎者”悖论,就是一个逻辑问题,只是传统形式逻辑无法解决而已。后来,波兰犹太裔数学家、逻辑学家塔斯基在数理逻辑方面的建树;以及捷克数学家、逻辑学家哥德尔提出的“哥德尔定理”,解决了这个问题。
4,“罗素悖论”,涉及到集合论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包括1900年福尔蒂和康托尔等数学家提出的“证明了必须有一个最高级无穷数”的悖论,也属于集合论范畴。解决类似问题,只能靠数学家们的继续努力了。
5,科学的问题只能靠科学的办法解决。费米悖论并不“细思极恐”,只是人类的科技水平还没发展到那个阶段。其他有关科学的悖论,不管是不是“矛盾命题”都不“细思极恐”。最后说一句,有人把“薛定谔的猫”说成是悖论,这是不对的,其不属于悖论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