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一张银行卡获利1200-2500元不等
后果却是锒铛入狱
近日
罗田警方连续作战、快速出击
远赴贵州、甘肃、山东、海口等多地
成功抓获5名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
01
2021年9月2日,罗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专班通过分析研判本辖区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发现肖某(男,32岁,贵州省六盘水市人)的银行账户涉及多起电诈案件,涉案资金达64万余元。
9月9日,在确定肖某在贵州的活动轨迹后,反诈专班民警迅速出动赶赴贵州六盘水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将其抓获。
经查,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肖某远在明知他人购买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将其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非法获利1200元,涉案银行卡资金流水达64万余元。
02
2021年8月18日上午,罗田县凤山镇居民陈某到凤山派出所报警称其在网上刷单被诈骗10万余元。接警后,凤山派出所立即组织反诈小组民警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对被害人陈某的银行卡资金流水进行分析,最终确定李某(男,27岁,贵州省黔西市人)为一级卡主且账户流水达到20余万元,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
9月9日,专班民警赶赴贵州省贵阳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其抓获。
经查,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明知他人购买使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将其名下的一张银行卡以2500元的价格出卖给他人使用,获取非法利益,涉案资金流水达21万元。
03
同时,罗田县公安局胜利派出所、匡河派出所、大崎派出所兵分多路、同时出击、连夜作战,分别赶赴甘肃省平凉市、海南省海口市、山东省济南市抓捕犯罪嫌疑人。9月12日,三地同时收网,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周某、王某。
经查,梁某、周某、王某在明知为他人提供银行卡从事帮助转账跑分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然将其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肖某、梁某、周某、王某5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审 核:雷 洪 郭子华
通讯员:刘菊红
校 对:叶娴子 潘晓婷
编 辑:叶娴子 潘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