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大)9月12日从国家宗教事务局获悉,该局目前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刊登了《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拟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等宗教活动。互联网上募捐不得以宗教为名开展
该办法明确其所指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是指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传播的有关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涉及宗教的信息。
办法拟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
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