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豆,从来都是高危的职业。私生的变态式跟踪,狗仔的长枪大炮都有可能让他们的形象变得岌岌可危。更不要说,恋情这种本就是禁忌的话题。
如今公布恋情的反倒不是脱粉的粉丝、跟踪的私生饭抑或是掌握着一定生杀予夺大全的狗仔队。而是这些偶像的女朋友,或者是前女友,或者是女朋友们。在粉丝们高呼自家房子塌了、大骂爱豆渣男的同时,不少人,尤其是女性粉丝都在为这些“公开即分手”的女朋友们深感不值。
毕竟,作为粉丝的他们通过恋情的曝光,让他们意识到了偶像的失职。而当事人的她们,可能背负其他非粉丝所承受过的痛苦。
而到底,偶像到底可不可以谈恋爱呢?
这个话题,似乎从古早到如今都快被讨论的不会出新了。但仍然难以得出定论。在得出结论之前,首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爱豆。
爱豆,即偶像的英文谐音。当然,这只是最为浅显的一个层面。在所谓百科中,对于偶像的定义是用土、木制的供人敬奉的人像,比喻极为崇拜的对象。后者的含义,与当下偶像的内生含义不谋而合。但是,这样的解释并不够。
在如今偶像养成节目盛行的当下,偶像经济便应运而生。而偶像自然也在这之中扮演着不容小觑的角色。作为偶像,想要实现愿望。而推他们走向愿望的许愿池的,并不只有他们自身,还有在后面拉票、打榜、花钱做数据的粉丝们。
正是这个原因,眼看高楼起,眼看房子塌的粉丝们,才会这样义愤填膺。换做是路人的你我,眼看着自己花的钱打了水漂,不也会捶胸顿足,骂一骂奸商吗?只不过,在偶像与粉丝这对关系中,所谓的奸商正是偶像本身。
也正是因为粉丝与偶像关系极为密切,也导致偶像并不能够与演员、歌手等具有技术性的职业相提并论。当然,话虽如此,并不代表所有的偶像都是花瓶,所有的偶像都是“以色侍人”。
所以,话兜兜转转到此。偶像该不该谈恋爱?仍然是一个难以有标准答案的命题。
当初“归国四子”鹿晗,凭借高人气在国内的娱乐圈站的稳稳地。而后在《奔跑吧,兄弟》中刷足了存在感。与迪丽热巴的CP让人磕的上头。结果,不久后公布恋情的他反倒成了众矢之的。大站关闭,粉丝退坑,更有甚者,退坑粉丝回踩。让当时的鹿晗,抑或是关晓彤都陷入了舆论的漩涡中。直到这几年,二人稳定的感情,才让不少路人感慨,原来偶像也有如此长情的。
但是,当时不被看好的二人。同样被金希澈的偶像恋爱言论问候。所以说,人气不及顶流的爱豆,上升期的爱豆还是专心业务,少谈恋爱吧。不然粉丝的房子塌了,自己的事业也相继塌陷。
话虽如此,但并不意味着与偶像恋爱的女性,就有罪。可是受害者有罪论,似乎在本就已经给出标准版答案——大骂渣男的情况下,还能够衍生出来。作为焉栩嘉恋情的另一位“嫂子”,被粉丝追着骂之外,还被公司解聘了经纪合同。不得不说,稍微有些可怜。
但这一份可怜,也只是稍微罢了。毕竟,插入一段感情,做第三者本来就与当下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人们的道德与三观是全然不符的。
尽管如此,渣男虽然渣,玩弄女朋友的感情,对于粉丝的存在熟视无睹。但是,女朋友的人格魅力是必然不能否定的。而这不仅仅是作为旁观者,更是作为一名女性对于同性的肯定。所以所谓“都怪你和哥哥谈恋爱,要是不谈恋爱就没有这回事”的类似言论,不如都纷纷退下。因为感情,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而是两个人的一拍即合。当然最少是两个人,(微笑)。
豆瓣某小组曾做了这样一个投票:如果你们做男明星嫂子,你们会想隐瞒恋情吗?答案却是出奇的一致:隐瞒。而这样的选择,无形之中也在蔑视自己的女性魅力。
所谓肯定女性魅力,但并不是通过与偶像谈恋爱才能肯定自己魅力的方式。从历史溯源,中国由母系社会,逐渐演变成父系社会,女性的地位一而再,再而三地下降,甚至成为了男性的附属品。什么三从四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样稍作侮辱性的词语,伴随了女性很久。直到现如今,女性的地位逐渐提升,也开始懂得追寻自己的权利。
在这样一个社会,女性不论是谁,她生来就有人格魅力。不需要通过任何一个男性来予以肯定。同时,女性也并非男性物化自己人格魅力的等价物。
但是,这个道理其实很少有人能够明白。若非如此,怎么会有被渣男骗了很久,才幡然醒悟的“傻”女人;若非如此,为什么才会有被男性只言片语骗得痛哭流涕,直到人财两失才头脑清醒;若非如此,怎么在豆瓣的劝分组、生活组能够看到那些奇葩的男性,还有一位包容的女朋友、老婆等等。甚至,生活组也因为这些帖子,被组员调侃为“娇妻组”。
从心理学上来说,人们之所以谈恋爱,并不是为了满足什么虚荣心,而是为了能够满足我们自身爱与被爱的需求。而能够吸引我们注意力的异性,通常情况下都是能够弥补我们心灵上所缺失的那一部分的人。而这已经比所谓的偶像之间的恋爱升华了不知道多少个档次了。
所以,不要为了恋爱而恋爱,更不要为了一张脸而恋爱。哪怕是恋爱,也要充分地肯定自我的人格魅力。这样的恋爱,才是弥足珍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