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社交娱乐的一个重要方式,不仅是成年人,也包括未成年人。据《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0)》显示,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9.2%,10岁及以下开始接触互联网的人数比例达到78%,首次触网的主要年龄段集中在6~10岁。这些孩子成长于网络环境,有的甚至还没学会认字,就先学会了上网。但是,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就像一把双刃剑。随着监管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不良信息隐藏得越来越隐蔽,侵入的领域也是不断翻新,严重侵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接到北京市“扫黄打非”办转来的群众举报,某动漫平台涉嫌向用户提供含有暴力、色情、低俗内容的网络动漫产品。被举报的这家动漫平台,有电脑网页端和手机App端两个媒介端口,在同类平台中,属于规模和影响都比较大的,其中很多作品以校园为主题,以学生为主角,吸引了大量的未成年人用户。
进入该动漫平台网页版,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些涉嫌违规的作品封面,但是点击后,内容却显示已经被删除或者下架。那么,网站中到底有没有违规信息?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随着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为了规避打击,各种平台隐藏网络不良信息的技术水平越来越高,其传播方式和渠道也越来越隐蔽。进一步仔细查看后,执法人员发现了异常。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郭彦涛说:“有一些动漫作品只有介绍并不能观看它的内容。但奇怪的是有很多新近留言,这些留言内容有太棒了、好看、留个门等等,当时觉得这种情况很反常,引起了我们的警觉。既然不能看,为什么会有对它的评价呢?”
深入调查后,执法人员发现,这个动漫平台采用技术手段,以电脑网页端和手机App端联动的方式,在网页版上一些显示下架和无法观看的内容背后,暗设了通向不良内容的隐蔽通道。
郭彦涛说:“如果用户用同一帐号登陆平台的网站以及App,在网站里对内容无法观看的动漫产品,进行订阅、收藏、评论等操作,订阅过之后,在手机端它的目录就都出来了,再点击目录就进入了第一集,就是一个分尸,把人分成好多块,再往后看就是一个裸体画面。”
网页端评论,手机端观看,经过这种隐蔽的“技术暗道”,在这个动漫平台,这种伪装下架的违规网络动漫多达22部,含有大量暴力、色情、低俗内容。网络上的淫秽色情信息危害巨大,对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而言,尤其如此。清除网络不良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是全国“扫黄打非”办“护苗2021”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2021年2月5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法责令该动漫平台删除全部违规作品,关停相关频道,并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最高限行政处罚。
不仅仅是技术越来越高,传播渠道越来越隐蔽,不良信息侵入的领域也是不断更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除了传统的文字、视频、动漫等,近几年来,直播行业的火热发展,越来越多的网民开始通过直播了解信息,也有很多人开始涉足直播行业当起了主播,而在这些用户与主播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青少年。
广东某地警方正在实施抓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正带着3个未成年的孩子,在一个直播平台进行色情直播。进一步调查后,警方发现,这个直播平台,就是以淫秽色情直播为主要内容,其中所谓的“主播”有不少都是未成年人,遍布全国多地。
案情重大,结合“护苗”专项行动,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公安部对该案件予以挂牌督办。全国多地警方联合出击,色情直播平台被捣毁,包括成人色情主播、平台运营人员在内的100多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调查后,警方发现,被组织和引诱参与色情直播的未成年人多达36名,年龄大多在13到15岁。
犯罪嫌疑人供认,像他这样的组织者,多在社交平台上寻找未成年人添加好友,随后发小红包套近乎,引诱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最终通过打赏获利,而这些利益也多是到了组织者手里。一点小红包就可以成为诱饵,一场直播只可以拿到几十块钱,但由此带来的严重危害乃至终生的影响,这些未成年人并不真正理解和明白。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认识能力和自控能力低,正是因为这样的特点,不仅是被诱骗参与色情直播,还成为各种直播盲目的打赏者。在直播的过程中,主播往往会用诱导性话语促使观众送出礼物,对于打赏金额较高的观众,主播会对其进行赞美或专门为其表演,不少的未成年人沉浸其中。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的一个案件。70天的时间,未成年人小刘将158万元全部打赏给一名主播。
此案中的未成年人小刘初二辍学在家,父母让他在自家开设的蔬菜批发摊位负责收钱,忙于生计,父母很少过问孩子的情况。晚上基本无事可做的他,很快被一家网络直播平台上的一名女主播吸引,打赏、致谢、单独表演,更多打赏,多次互动后,小刘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基本每天白天收的菜款,晚上就会打赏出去,有时每晚多达两三万元,直到两个多月后被父母发现。随即,小刘父母多次联系直播平台说明情况,希望退还打赏的158万元,遭到拒绝后,小刘一家把直播平台告上法庭。
事实上,自2019年3月,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主要直播和短视频平台都试点上线了“青少年防沉迷系统”,也就是青少年模式,在这个模式下无法打赏,观看时长、内容等也有制约,但记者随机登录多家平台发现,此种模式并没有强制性,用户可以随意选择是否使用此模式。
同时,在上网时,很多青少年用家长信息注册、观看、打赏等,平台对此也是毫无监管。此案中,未成年人小刘就是用母亲的账号看直播和打赏。此种情况下打赏的钱是否应该全额退回?也成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焦点。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田雷说:“实际上网络公司应该有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因为后台数据中大数据应用非常广泛,可以看到每个用户打赏的行为,它的一些规律、时间段、金额,通过这种方式也许能发现未成年人掺杂在里面的情景。”
最终,经法院调解,直播平台全额返还小刘一家158万元。
近日,针对未成年人打赏和做主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也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禁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账号注册服务,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同时明确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副局长高青云说:“为了推动网络护苗更有成效,下一步行动重点是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督促主要互联网平台落实好青少年模式,聚焦未成年人经常接触的网络应用领域,如网络游戏、直播、短视频、网络社交平台、网络动漫等,开展专项整治,更有力地清理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施行。在这部新修订的法律里,专门增设了“网络保护”一章,明确了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各方面不同主体在网络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强化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预防网络沉迷和防治网络欺凌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国家正在从法律体系的角度上,全面构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防火墙”。各种力量齐动员共出力,让网络空间天清气朗,我们才能护好苗,育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