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5年11月25日,四川幼体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幼体联)诉湛江市开发区童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童星教育)名誉侵权案在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日完成法院庭审阶段程序,原告幼体联与被告童星教育双方律师均进行了举证和法庭辩诉,法庭择期宣判。
事件原由
幼体联于2015年8月22日在湛江举办“幼儿体智能游戏暨《KK宝贝》幼儿带动早操专辑研讨会”活动,童星教育于2015年8月14日以该公司公文的形式发表严正声明,并将此声明在微信群客户群体(幼儿园)中传播,激起了园长对“幼体联”的不良讨论。
2015年11月,幼体联将童星教育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犯名誉权,并登报道歉,赔偿损失。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5日开庭审理此案,完成法庭庭审程序,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