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工作报告
二零一六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监督的职责,确保股东大会决议的贯彻
落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完成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任务,对
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1、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在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
构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业绩公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
司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境内外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及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
的议案》。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正文的议案》。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在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
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
范围并修改的议案》。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正文的议案》。
2、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忠实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财务、董事会执
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管理层的经营决策、公司的依法运作、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公
司监事会认为:
(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二零一六年度的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公司
法》、《公司章程》、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二零一六年度行使职责时,能忠于职
守、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开拓创新、尊重和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
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认为本公司的财务
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