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陕西省市场监督厅发布了2018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购房、汽车、农资等多个领域,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希望通过这批典型事例的分析,达到教育引导的目的,一方面敦促企业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帮助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认清消费陷阱,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购车付款遇变故 拨打热线得帮助
【事例简介】2018年10月,李某在西安市三桥西部车城某4S店以分期付款形式购买了一辆家用型轿车,缴纳车辆首付款21000元后将车开走。谁知两天后签订车辆分期贷款合同时,却多出了将近2万元的其它费用,而且车辆贷款公司还表示如果全款购车需要缴纳违约金。李某与该公司协商未果后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
【处理结果】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分局天台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所调查得知,该4S店及车辆分期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均未向李某提前说明需缴纳除购车款以外的其它费用,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经调解,该4S店及车辆分期贷款公司同意李某补交剩余车款,全款购车。
【评析】《消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本事例中,经营者事先没有向消费者提醒和告知,消费者有权进行比较、挑选。
(陕视记者: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