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这几天有没有追《乔家的儿女》的最新剧情。雪儿已经看到三丽的恶婆婆下线的剧情了,真的是大快人心,还有少许的伤感难过。三丽婆婆卧病在床,昔日万分疼惜的小儿子一宁和儿媳,一听到老妈生病,可能需要他们出钱出力,就恨不得躲到十万八千里去,从未探望照顾。真是狼心狗肺的两口子。一直在病榻前照顾的只有善良的一丁和三丽,而一丁居然不是亲生的孩子!尽管三丽知道了这个真相,但还是尽心尽力服侍老太婆,直到老太婆去世。老太婆死后,三丽和一丁收拾好遗物,一宁和媳妇跑来分割老太婆留下的遗产,意外发现了老太婆生前留下的录音遗嘱称,她留下的2万元和老宅归一丁和三丽所有。
雪儿接下来带大家了解一下,三丽婆婆留下的录音遗嘱的效力问题。
第一,有效的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及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有效的录音遗嘱应具备的要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头脑清楚,吐字清晰;2、遗嘱人对处分的遗产具有处分权;3)遗嘱人立录音遗嘱时,必须选择两个符合法定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的录音内容必须包含:1)遗嘱人姓名;2)见证人姓名;3)遗产处分内容;4)年、月、日。
从目前剧中播放的剧情来看,三丽婆婆留下的录音遗嘱,未体现见证人的基本信息,基本可以判定无效。
第二,三丽婆婆能处分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三丽婆婆录音中称,自己将存款2万元以及老宅全部留给一丁和三丽。也就是说,遗产分银行存款和房产两部分。先说银行存款,如果是三丽婆婆自己工作或者儿女赠送的款项,可以认定为三丽婆婆的个人财产,其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可作为遗产处分。再说房产,房产应该是三丽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三丽公公去世后,房产未进行分割,但按照夫妻共有原则和法定继承原则,三丽婆婆对该房产享有2/3的份额,一丁对该房产享有1/6 的份额,一宁对该房产局享有1/6的份额。三丽婆婆能处分的房产份额只有2/3。所以,三丽婆婆不能处分整套房产。
综上,三丽婆婆留下的录音遗嘱,因对房产没有完全的处分权,且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基本可以判定录音遗嘱无效。一宁在母亲病重时没有尽孝,但一宁如果通过诉讼分割遗产,还是会分得其该有的份额的。虽然这与观众们的希望背道而驰,但这就是法律。雪儿也相信,三丽和一丁不靠长辈,自己也能把日子过的红红火火,蒸蒸日上。
在法律的世界里,法理大于情理。懂法知法,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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