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贪官排名鄂木克清代有一位名叫赵益的历史学家,有《廿二史札记》部。
在这部历史札记中,赵翼提出了一个定律:“贿随权集,权在宦官,则贿亦在宦官;权在大臣,则贿亦在大臣,此权门贿赂之往鉴也。”翻译成今人耳熟能详的说法,就是“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的意思。在《廿二史札记》中,赵翼还列出了一个明朝“贪官财富榜”,上榜的有八个人,其中五人是太监,这也符合“贿随权集”的定律,因为明代是继汉唐之后第三个宦官擅权的朝代。
以时间为序,这五个财产惊人的太监分别是:
正统朝的权监王振,权倾朝野,百官拜会他,送的礼至少是一百两白银,送到一千两的人,可以获得美酒招待。当时尚是明王朝“贿赂初开”之始,一千两白银已属不常见的厚礼。但王振死后被抄家,还上搜出“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其富已不訾矣”。
弘治朝的李广,生前接受四方贿赂,后被抄家,也搜出“黄白米各千百石”。当时的孝宗皇帝还不知道“黄白米”是什么,惊奇地问题:李广一个人要吃这么多米吗?左右告诉他:黄白米只是隐语,黄米是指黄金,白米是指白银。
到了正德朝的刘瑾,有“立皇帝”之称,意思是说当时宫廷中有两个皇帝,一个姓朱,是坐在龙椅上的武宗皇帝;另一个就是刘公公了,是站着的“皇帝”。可见其隐权力之盛。他的贪污指数也是王振的N倍,百官拜见他,至少要送一千两白银。刘瑾事败后也被抄家,籍没之数为“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他珍宝无算”。
赵翼记录的数字还有些保守,按照成书于嘉靖初年的《继世纪闻》记载,刘瑾的家产是“金共一千二百五万七千八百两,银共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八百”,即黄金有1205.78万两,白银有2.59亿两。《亚洲华尔街日报》曾经评出50个世界级的“千年最富”,刘瑾也榜上有名,报纸原文也是说刘瑾“被发现拥有黄金1200万盎司,白银2.59亿盎司”。
但说刘瑾屯积了两亿多的白银,实在也太骇人听闻了,要知道,当时明王朝一年的财政收入,也不过是区区数百万两银子。所以,比较可信的数字应该是《明通鉴》记录的“金银累数百万,珠玉宝玩无算”。即使是数百万两,也称得上“富可敌国”了。
正德朝的另一名权监钱宁,受武宗宠幸,赐姓朱,收为义子。但他后来因为与宁王朱宸濠勾结,被逮捕入狱,并籍没家产,朝廷从他家搜得“黄金十余万两,白金三千箱,玉带二千五百束”。
还有明末的秉笔太监魏忠贤,人称“九千九百岁”,只比皇帝少“一百岁”,党羽有“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等,权力指数在明代太监中可列榜首。其权焰正盛之时,文武百官为了阿谀奉承他,给他建造了无数生祠,“每一祠之费,多者数十万,少者数万,剥民财,侵公帑,伐树木无算”。虽然赵翼不知道魏的家产有多少,但根据“贿随权集”的定律,赵翼说,“其权胜于瑾,则其富更胜于瑾可知也”,魏忠贤搜刮的财富,不会比刘瑾的少,只会比刘瑾的多。
除了王振、李广、刘瑾、钱宁、魏忠贤这五大权监,赵翼的“贪官财富榜”还提到三名非太监身份的巨贪,一个是正德朝的武臣江彬,与太监钱宁相勾结,得明武宗赏识,也获赐姓朱、收为义子的待遇。武宗死后,江彬被诛,并籍没财产。抄家时,搜出“黄金七十柜,白金二千三百柜”。这也不必奇怪,赵翼说,“顾纳贿亦不必奄寺,凡势之所在,利即随之”。
当然,说到明朝最出名的大贪官,不能错过嘉靖朝的严嵩、严世蕃父子。嘉靖朝没有大的权监,但内阁首辅严嵩一手遮天,擅权二十年,大肆索贿,“文武迁擢,不论可否,但问贿之多寡”;严世蕃借着严嵩之权势,官至工部左侍郎,但为人比乃父更加贪酷,行贿之人“伺嵩门下,未馈其父,先馈其子”。严家吞下的财富量,是半点不让刘瑾、魏忠贤等权阉的。
有一本叫做《天水冰山录》的小册子,是严嵩被抄家时登记财产的清单,上面非常详尽地罗列了从严家抄出来的各类财产,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出来看看。我这里简单归纳一下,当时从严家抄出的金锭、金条、金饼、金叶、金器、金首饰共计3万多两;白银201万两;银器和银首饰1.36万两;玉器875件;古画3200余轴册;锦缎绢绫4.1万余匹;其他诸如象牙、犀角、玳瑁、玛瑙等珍玩无数。如此巨量的财富,即使几辈子花天酒地,显然也是挥霍不完的。